法規名稱: 臺灣省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89年4月17日

條文關聯

  本中心設各組、室,分別掌理左列事項:
  一、動物組:特有動物之分布、族群數量、形態、行為、繁殖、保存方
      法等之調查研究事項。
  二、動物組:特有植物之分布、族群數量、形態、繁殖、保存方法等之
      調查研究事項。
  三、棲地生態組:特有生態體系、棲息地有關地質、水文等生態調查研
      究事項。
  四、經營管理組:研究用特有動植物之飼養、培育、種源保存、典藏、
      繁殖、復育;試驗場站管理及配合其他組之研究事項。
  五、解說教育組:研究保護成果之發表與宣導、保育資訊之建檔管理、
      生態教育教材之製作、推廣、服務、展示、觀摩等事項。
  六、行政室:文書、事務、出納、保管、管考及不屬其他各組、室之事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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