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交通處公路局北、中、南部汽車技術訓練中心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89年4月17日

條文關聯

  各中心設左列各組及工場:
  一、教務組:掌理訓練計畫、編訂課程、實施各項訓練及學籍登記、成
      績考查及訓育實施、學員生活指導等事項。
  二、總務組:掌理文書、出納、財產管理、工友管理及庶務等事項。
  三、實習工場:掌理實習機件保養、車輛修護、車輛調度及技工管理等
      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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