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交通處高雄港務局港埠工程處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083年11月29日

條文關聯

  本處置處長一人,承高雄港務局長之命,綜理處務,副處長二人,襄理
  處務,均由本處正工程司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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