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新品種登記命名時,應將左列資料逐項詳細說明,並檢附有關照片 (四寸)二十份送本府農林廳(以下簡稱農林廳)審查: 一、動、植物及微生物名稱。 二、申請登記命名之品系代號。 三、育種目標。 四、親本來源及特性。 五、育成經過。 六、品種特性。 七、品種優劣點。 八、栽培(飼養)方式及注意事項。 九、育種人員姓名及其資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