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政府農林廳林務局阿里山森林鐵路行車實施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96年4月14日

條文關聯

  列車聯掛車數不得超過沿途交會站或待避站之路線長度及牽引定數。
  前項有效長度及牽引定數由臺灣省政府農林廳林務局玉山林區管理處(
  以下簡稱林管處)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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