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有左列情事之一者,應予移置及保管: 一、違規停置,妨害交通者。 二、行駛中發生故障,未及時移置,妨害交通者。 三、行車肇事致車輛損壞無法駛離,未及時處理,妨害交通者。 四、其他依法得予移置及保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