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政府設置國內大專院校學生獎學金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12月12日

條文關聯

  本獎學金以現肄業國內公立或經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專院校二、三、四
  年級學生為核發對象。
  前項大專院校學生修業科系年限在四年以上者,以其修業之最後三年視
  同二、三、四年級發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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