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福建省金門縣民眾協助警察拘捕人犯傷亡濟助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12月28日

條文關聯

  本自治條例所稱協助警察拘捕人犯,係指左列情形之一:
  一、於警察拘捕人犯,逮捕現行犯、通緝犯或追捕脫逃人犯時,予以協
      助者。
  二、主動逮捕現行犯經查屬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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