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金門縣水產試驗所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6月25日

條文關聯

  本所設下列各課,分別掌理有關事項:
  一、海洋漁業課:掌理海洋資源調查、開發及漁撈技術之試驗研究與推
      廣。
  二、養殖漁業課:掌理漁業養殖、品種改良、人工繁殖及魚病防治之試
      驗研究與推廣。
  三、行政課:掌理研考、印信、文書、出納、財產、庶務、營繕工程及
      不屬其他各課之綜合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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