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民禮儀範例
時間: 中華民國080年01月26日

條文關聯

  開創或落成典禮之儀式如左:
  一、典禮開始。
  二、主持人就位。
  三、奏樂(不用樂者略)。
  四、主持人報告。
  五、貴賓致詞。
  六、奉剪(或綵索、綵鍬、綵鑰、綵瓶等)。
  七、剪綵(或開工、開幕、揭幕、啟鑰、放水、擲瓶等,同時奏樂(不
      用樂者略)。
  八、禮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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