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物理治療師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2月8日

條文關聯

物理治療所應依法令規定或依主管機關之通知,提出報告;並接受主管機
關對其人員、設備、衛生、安全、收費情形、作業等之檢查及資料蒐集。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