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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灣省自來水用水設備標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2月01日
條文關聯
第三十條
用戶管線之露明部分,無論其為橫向或豎向,均應於接頭處或不超過三 公尺之間,隔以鐵件加以吊掛,並須注意其伸縮。但橫向之鉛管應全面 予以襯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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