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縣市庫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2月01日

條文關聯

  各機關依規定不由縣市庫代理機關辦理之現金、票據、證券、其出納及
  保管事項,應將各種會計報告,分送財政局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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