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雲林縣市區道路管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9月30日

條文關聯

  市區道路同一地點設置二種以上交通標誌、號誌或路名牌時,儘量設置
  於同一桿柱,並得利用路燈或電力、電信桿柱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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