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377
人,瀏覽人次:
908028508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海關徵收規費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5月31日
條文關聯
第三十二條之二
訂有繳納期限之規費,其單筆繳納金額在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者,繳費義 務人不能於規定期限內繳納者,得於繳納期限內向海關申請核准,依規費 法第十六條規定辦理分期繳納。但按月或按月累計繳納者,不適用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