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庫支票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7月31日

條文關聯

  本署收到支用機關以提存法院為由,檢同原支票並填具換發國庫支票申
  請書,經查核無誤後,得換發以提存法院名稱為受款人之國庫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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