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土地估價技術規範
時間: 中華民國082年05月04日

條文關聯

  勘估標的之有效總收益計算方法如左:
  一、分析並推算勘估標的之一年總收益。
  二、推算閒置、承租人積欠租金及其他原因所造成之收益損失。
  三、分析並推算勘估標的之其他衍生之淨收益。
  四、將第一款減除第二款加上第三款之餘額為勘估標的之有效總收益。
  前項第一款所稱一年總收益,得以左列方法求取之。
  總收益=一個數益週期之平均收益額÷一個收益週期所需年數
  總收益=一個數益週期之平均收益額×一年收益之期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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