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刑累進處遇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06月14日

條文關聯

  第一級受刑人關於其本級全體受刑人住室之整理及秩序之維持,對典獄
  長連帶負責。
  前項受刑人有不履行責任者,得經監務委員會議之決議,於一定期間,
  對於其全體或一部,停止本章所定優待之一種或數種。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