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辦法儲存個人資料電子檔案之設備,應定期進行軟硬體設施之安全檢 測與維護。 更換檔案電子儲存相關軟硬體設施時,應先製作備份,避免資料流失。轉 置時,亦同。 前項情形,於更換轉置完畢後,應以適當措施完全移除原設施之個人資料 ,以避免洩漏。 第一項、第二項設備之保存場所,應有適當環境控制及安全管制措施,避 免損壞或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