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議會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082年11月17日

條文關聯

  縣議會設程序委員會,編列議事日程,其設置辦法由縣議會訂定,並函
  報省政府轉報內政部備查。
  前項議事日程屬於定期會者,關於議員質詢日期,不得超過會期總日數
  四分之一。
  議事日程應函報省政府轉報內政部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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