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計畫屬於整建者,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整建地區範圍及其總面積。 二、原有各宗土地面積及建築物構造情況,樓地板面積、所有權人姓名。 有他項權利者,並應載明他項權利人姓名及其權利內容。 三、整建計畫及實施進度之圖表及說明。 四、土地及建築物之部分徵收計畫。 五、公共設施配合計畫。 六、安置拆遷戶計畫。 七、整建費用之估計及貸款之基準。 八、重建前後土地與建築物之部分處理計畫。 九、整建完竣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