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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自來水法臺灣省施行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5月30日
條文關聯
第三十六條
自用自來水設備登記之主要事項規定如左: 一、所有權人姓名、住址。 二、管理人姓名、住址。 三、設置地點。 四、供水範圍。 五、出水量及水質。 六、水權取得。 七、主要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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