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物理治療師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2月8日

條文關聯

物理治療師、物理治療生受停業處分仍執行業務者,廢止其執業執照;受
廢止執業執照處分仍執行業務者,得廢止其物理治療師或物理治療生證書
。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