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自來水法臺灣省施行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5月30日

條文關聯

  當地居民依本法第七十六條第一款規定,要求自用自來水設備暫時供水
  時,應申請鄉鎮縣轄市、區公所與自用自來水設備所有權人協議,訂定
  暫時供水契約,報請縣(市)政府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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