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2478
人,瀏覽人次:
924927767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海關緝私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5月9日
條文關聯
第三十九條(旅客行李得沒入之情事)
旅客出入國境,攜帶應稅貨物或管制物品匿不申報或規避檢查者,沒入其 貨物,並得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論處。 旅客報運不隨身行李進口、出口,如有違法漏稅情事,依第三十七條論處 。
相關令函
(43)
相關判解
(53)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