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7月18日

條文關聯

專任運動教練對主管機關或學校有關其個人之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
害其權益者,得提起申訴。
前項申訴,準用教師法之相關規定,並應於申訴評議時,邀請體育專業相
關人員列席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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