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新聞局保密實施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3年02月22日

條文關聯

  本章所謂通信,係指使用電子通信工具或器材傳遞公務上之消息而言,
  其範圍包括有線電通信、無線電通信及密碼密語等。所謂通信維護,乃
  指公務人員對通信保密應遵守與注意之事項,有關通信保密之技術與方
  法專業機關須有法令者,依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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