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應徵召服役軍人家屬無力耕作助耕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70年04月13日

條文關聯

  助耕之實施,以村里為區域,以鄉鎮(區)(市)公所為主辦單位,農
  會為協辦單位。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