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警察人員功標年資標頒給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10月25日

條文關聯

  功標用紅,白、藍三色構成,其種類如左:
  一、短型功標:中綴小型金色梅花一顆表示記大功一次。
  二、長型功標:中綴大型金色梅花一顆至三顆,綴一顆者表示記大功三
      次,綴二顆者表示記大功六次,綴三顆者表示記大功九次。
  記大功次數累積達前項規定各類型功標標準者,得依序換領之。
  功標之式樣、規格如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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