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駐外人員眷屬補助費支給暫行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6月01日

條文關聯

  駐外人員每人月支眷屬補助費以五人為限。但駐外人員眷屬如同為軍公
  教人員者,以支領一份為限,不得兼領或重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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