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商與聯繫 九、本備忘錄代表締約雙方有關證券暨期貨市場之加強合作管理已向前 邁進重要一步。締約雙方期望建立兩國有建設性的未來關係,並原 則同意竭誠協商有關資訊交換所需或妥適的其他措施。 十、締約雙方同意在無義務前提下,請求一方負擔費用,由被請求他方 委派聯繫之人員,以增加雙方市場之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