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家文藝基金設置保管運用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7年12月16日

條文關聯

  本基金之用途如左:
  (一)文藝創作之獎助。
  (二)文藝作品翻譯之獎助。
  (三)文藝活動之獎助。
  (四)文藝人才之獎助。
  (五)文藝事業之獎助。
  (六)國際文藝交流工作之獎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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