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主管機關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條之一第一項指定為身心障
礙者服務之專責圖書館(以下簡稱專責圖書館),應建立圖書資源整合服
務平臺,提供特殊讀者查詢及推薦需用之圖書資訊特殊版本。
〔立法理由〕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條之一第一項規定:「中央教育主管機關
應依視覺功能障礙者、學習障礙者、聽覺障礙者或其他感知著作有困難之
特定身心障礙者之需求,考量資源共享及廣泛利用現代化數位科技,由其
指定之圖書館責規劃、整合及典藏,以可接觸之數位格式提供圖書資源,
以利視覺功能障礙者及特定身心障礙者之運用。」,爰明定教育部依該項
規定指定為身心障礙者服務之專責圖書館(以下簡稱專責圖書館),應建
立圖書資源服務平臺,專供特殊讀者查詢及推薦需用之圖書資訊特殊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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