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度量衡規費收費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5月14日

條文關聯

檢定機關(構)依度量衡器檢定檢查辦法第八條規定派員至度量衡器放置
地點辦理檢定時,加收臨場檢定費每人每次新臺幣五百元。但檢定機關(
構)派員至度量衡器放置地點執行業務時,於現場受理申請並當日完成檢
定者,不在此限。
執行前項業務無法當日往返,而需住宿或跨轄區辦理者,其臨場檢定費依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之各項費用標準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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