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設左列各小組: 一、藥典範圍及名詞小組。 二、生藥小組。 三、藥物化學小組。 四、藥劑小組。 五、生物製品及生物檢定小組。 六、藥理小組。 七、一般試驗法小組。 八、綜合審核小組。 九、中藥集小組。 十、國民處方集小組。 各小組各置召集人一人,由本會編修委員兼任之,各置小組委員八人至 十人,由署長就本署高級技術人員及國內外醫藥衛生暨有關科學專門人 員聘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