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為配合及襄助食品衛生主管單位推行工作起見,得設置食品衛生安 全政策、食品衛生標準及食品衛生安全科技等三至五個工作小組,每小 組各置委員三人至五人,並指定一人為召集人,均就本會委員中遴選, 報由署長聘兼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