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衛生安全諮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12月12日

條文關聯

  本會為配合及襄助食品衛生主管單位推行工作起見,得設置食品衛生安
  全政策、食品衛生標準及食品衛生安全科技等三至五個工作小組,每小
  組各置委員三人至五人,並指定一人為召集人,均就本會委員中遴選,
  報由署長聘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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