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784
人,瀏覽人次:
927293577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行政院衛生署臺灣地區醫療資訊網指導委員會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7月21日
條文關聯
第四條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承主任委員之命處理日常事務。幹事二人至四人 ,辦理所任事務。 前項執行秘書及幹事,均由本署現職人員中派兼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