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903
人,瀏覽人次:
950102534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科學工業園園區事業派員出國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78年08月11日
條文關聯
第四條
園區事業於完成公司設立登記後,始得提出派員出國之申請。但已實行 投資並繳納投資保證金,確因事實需要經國科會專案核准者,不在此限 。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