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漁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5月12日

條文關聯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獎勵水產校院畢業生上漁船服務所需之補助。
  二、辦理漁業通訊改進及業務推展之補助。
  三、辦理水產技術研發與服務推廣之補助及費用。
  四、管理及總務支出。
  五、其他有關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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