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會應依下列原則,由本公會會員中選定二十家以上之報價金融機構 : 一、專營票券商為當然報價金融機構。 二、最近一年短期票券次級市場交易量市佔率達一定比率以上之兼營票 券業務銀行及證券商。 三、資金充沛之本國銀行。 四、最近一年曾辦理短期票券交易,或經選定之外商銀行。 本公會選定前項報價金融機構後,應報請主管機關及中央銀行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