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控制、內部稽核作業缺失之追蹤考核與輔導: 一、股務單位股務作業內部控制、內部稽核經查核有應改善欠佳情事, 本公司即提出改進意見並書面通知股務單位於二週內提出改善報告 ,經公司總經理及內部稽核主管簽章後,函報本公司備查。 二、本公司應於收到改善報告二週內派員赴股務單位就前款改善報告內 容詳予查證,並依「股務單位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加強輔導, 必要時擴大抽查項目予以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