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關聯

  本基金之資金用途如下:
  一、公教員工購置住宅及急難貸款。
  二、償還對外舉借款項之本息。
  三、依法規或契約應支付之費用。
  四、經市政府核定應負擔之損失或費用。
  五、其他有關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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