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之來源如下: 一、循預算程序撥入之款項。 二、上級政府補助。 三、交通違規停車罰鍰收入。 四、路邊及公有路外公共停車場之停車費收入。 五、違規車輛之移置費及保管費收入。 六、民間機構繳交之權利金及租金收入。 七、依建築法第一百零二條之一規定,建築物附設停車空間繳納代金收 入。 八、公有停車場經營附屬事業收入。 九、本基金之孳息及運用收入。 十、金融機構融資收入。 十一、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