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6月10日

條文關聯

本所置組長、社會工作師、組員、助理員。
本所置護理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
第一項組長由相當職務人員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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