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桃園市警察人員安全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2月26日

條文關聯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
一、依預算程序撥充之款項。
二、本基金孳息。
三、其他收入。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