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苗栗縣政府長期照護管理中心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2月21日

條文關聯

  本中心掌理下列事項:
  一、長期照護業務之推動。
  二、開發、整合及管理長期照護資源。
  三、調查、掌握及訓練長期照護人力。
  四、積極擴增服務據點及執行照護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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