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公私立醫療機構及醫師舉報可疑傷病患,因而破獲重大刑事案件或 對社會治安有特殊貢獻者,由各該管警察分局隨時列舉具體事實,報由 本縣警察局會同衛生局簽請本府獎勵;如明知就診人有犯罪嫌疑而隱匿 不舉報者,視其情節送請主管機關依法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