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462
人,瀏覽人次:
924747649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中縣公共營業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自治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11月18日
條文關聯
第四條
前條之公共營業場所,於申請營利事業設立或變更登記時,應檢附其公 共營業場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險單,經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符 合規定者,始准予設立或變更登記。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