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議會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3月30日

條文關聯

  政黨黨團辦公室內,不得裝設與法令牴觸或影響本會安全之設備設施。
  工作人員作息,須遵守本會一般行政管理之規定,違反本條款而不聽勸
  導者,本會得收回辦公室或停止供應設備與水電。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