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政府水利局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12月2日

條文關聯

水利局置主任秘書、總工程司、專門委員、副總工程司、科長、主任、正
工程司、專員、股長、副工程司、幫工程司、工程員、管理師、科員、助
理員、辦事員、助理工程員、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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